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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admin7小时前新闻中心22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城市人民防空袭预案、指导制定重要目标防护方案及各种保障方案,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演练、演习,协助有关部门拟订防灾救灾应急救援方案。

  (三)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

  (四)负责制定城市人口、战备物资疏散和掩蔽计划,负责疏散基地、疏散地域建设;负责制定防空防灾专业队伍建设规划和整组训练计划并督促落实。

  (五)承担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任务。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组织防空防灾专业队消除空袭后果,参与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六)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建设、质量监督、维护和使用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查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部分的规划,参与兼顾人民防空防护需要的城市地下空间项目的规划、开发利用的审查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涉及人民防空防护部分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七)负责全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负责同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审批;负责同级附建式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文件审查;负责全市加固、改造中小型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审批。

  (八)负责全市人防工程(含通信、警报设施)报废与拆除和人防工程使用的审批工作。

  (九)负责拟订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计划和各种保障方案,为应急救援提供支持。

  (十)参与组织制定公共安全、防空防灾宣传教育规划;制定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依法征缴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和社会负担经费。

  (十二)负责对县(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任免提出意见。

  (十三)承办市政府、军分区和上级人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科(人事教育科)、财务物资科、工程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指挥与信息化科、法制科。

  周口市人民防空平战结合服务中心、周口市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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