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龙湾工业园633436平方米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龙湾工业园6334.36平方米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我局收到清远市清新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提出的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龙湾工业园6334.36平方米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龙湾工业园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清远市清新区笔架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51180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总用地面积为6334.36平方米,其中1702.22平方米为道路用地,规划为12米宽支路;另外的4632.14平方米用地性质防护绿地(1402),容积率≤0.045,建筑密度≤3%,90%≤绿地率,建筑限高12米。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项目须在清远市自然资源局网及项目建设用地现场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10天。附图: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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