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平湖:推行数字卷宗单轨制协同办案模式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通讯员包旭娟章佳明)“数字卷宗单轨制试点后,原先的纸质卷宗全部由数字化替代,组卷工作在网上系统完成后直接推送至检察院,实现了从‘每天都跑’到‘一次都不用跑’的飞跃。”近日,浙江省平湖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姚俊杰在该局案管中心演示数字卷宗单轨制协同办案系统时说。
姚俊杰话音刚落,一起故意伤害案的数字卷宗组卷在电脑里已经完成,然后点击“发送”,全部卷宗数据就通过专网推送给了平湖市检察院。几乎同时,该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吴青凤的电脑上就收到了案件提醒。从推送到接收,所用时间不到三分钟,而卷宗被接收之后到法院开庭前的全部流程均实现了“卷宗不跑,数据跑”。
平湖市检察院检察长曹国华介绍,今年7月,平湖市被浙江省委政法委确定为该省四个数字卷宗单轨制试点地区后,该院担负起试点工作牵头部门职责,依托当地政法委的抓总协调,与政法各单位共同建立专班,逐一调研公、检、法、司各自办案系统,仔细推敲从侦查立案到执行归档等单轨制应用场景,出台了多项单轨制配套工作制度和支持方案,有力地推进此项工作的落实。
截至目前,该市成为浙江省首个将数字卷宗的制作、使用、管理,随案音视频证据单轨传输,数字卷宗保密及归档等内容纳入制度化规范运作的基层县市。截至今年11月底,该市政法机关共适用该模式办理逮捕、起诉案件530件,已覆盖20类罪名。
(原标题:实现“卷宗不跑,数据跑”浙江平湖:推行数字卷宗单轨制协同办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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