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冶中心100%回归中南大学怀抱博云新材引援国资迎坦途
――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下称“粉冶中心”)已经厘清股权纠纷,正式回归由中南大学方面单独持股的局面。这将有助于粉冶中心及博云新材正在进行中的引入战略投资者行动。
博云新材11月30日午间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粉冶中心《关于粉冶中心涉及仲裁事项的告知函》:为履行长沙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的裁决,粉冶中心已在长沙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完成了注册资本恢复至8000万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新《营业执照》。
工商登记显示,粉冶中心注册资金8000万元,为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中南大学全资控制的中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粉冶中心100%股权。
2017年年报显示,中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当时持有粉冶中心40%股权,而粉冶中心则持股博云新材15.38%股份。
此前,粉冶中心作为仲裁申请人,以宁波金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大誉湘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等社会投资者股东作为仲裁被申请人,向长沙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裁决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粉冶中心之增资协议书》无效;请求裁决社会投资者股东间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请求裁决申请人恢复至2011年10月20日增资扩股工商变更之前的股权结构;裁决被申请人协助申请人向工商登记机关撤销2011年10月20日的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
蕞终,长沙仲裁委员会对上述事项作出裁决:确认粉冶中心与社会投资者股东签订的《粉冶中心之增资协议书》无效;确认社会投资者股东间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厘清股权纠纷的同时,粉冶中心的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行动也在进行。
今年9 月,博云新材披露,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粉冶中心发来的告知函,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南大学正在筹划粉冶中心增资扩股事宜,粉冶中心拟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该事项可能涉及到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11月初,博云新材公告称,粉冶中心控股股东中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粉冶中心于11月12日共同签署了《增资框架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兴湘集团将对粉冶中心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兴湘集团将持有粉冶中心51%的股权,中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持有粉冶中心49%的股权。
披露显示,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湖南省省属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兴湘集团定位为“三个平台”,即:省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平台、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平台、国企改革发展金融服务支持平台。湖南省国资委持有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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