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余种野生动物在浙江湖州“安家”
中新网浙江新闻10月28日电(施紫楠 王一堡)金秋十月,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下渚湖湿地里秋色宜人。在朱鹮训练大棚里,8只朱鹮自由觅食,悠闲自在。
“我们现在对朱鹮进行野外放飞的适应性训练,择日在杭州西溪湿地进行异地放归。”德清县生态林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邱国强说。
朱鹮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浙江2008年开始实施朱鹮异地保护暨浙江种群重建项目,从陕西引进10只朱鹮,在德清下渚湖湿地设立朱鹮种群重建基地,现总数已达到571只,并成功实施野外放生和繁育,野外存活率高达96.97%。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湖州着力现代林业建设,聚焦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珍稀物种种群重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和疫源疫病监测等方面,切实加强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
“蕞近送过来的野生动物有暹罗鳄、凤头鹰等,现在正在留园饲养。”湖州市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主任、安吉中南百草原动物园副园长吴成杨介绍,今年以来,他们救助的野生动物以鸟类为主,被救助野生动物在康复后重新放归大自然。
目前,湖州设有湖州市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安吉中南百草原)、浙江省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浙北基地(长兴太湖龙之梦)和两家县级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
2021年上半年,该市野生动物救护部门接到民众来电和110、12345转接后出动收容、救助的野生动物达860多只(头)。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12月,湖州还制定了《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将该市行政区域全域范围划为禁猎区,禁猎期为5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明确禁猎对象为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公告的发布从法律高度对非法猎捕或有其他妨碍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林资源管理处处长蒋小军说。
根据蕞新的野生动物本底资源调查,湖州已发现的野生动物主要有4大类300余种。其中有白颈长尾雉、中华秋沙鸭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6种,白额雁、小天鹅、灰鹤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55种,珍稀濒危鸟类有近50种,占比达80%左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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