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余姚金捷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原标题: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余姚金捷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695.89亿元,占公司蕞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242.46%,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为了推进项目发展,公司持股25.42%的联营公司余姚金捷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简称“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借款151,000万元,期限36个月。公司持股25.42%的宁波市鄞州尚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鄞州尚翔”)质押其持有的100%余姚金捷股权中的50%,公司按50%的比例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75,500万元。
为了促进业务发展,公司持股70%的子公司杭州锦府计划开具不超过1,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公司为有关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担保金额1,000万元。
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宝昱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为余姚金捷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有关公司提供担保。有关情况详见2020年11月18日、2021年8月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地产咨询;住房租赁;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2)担保主要内容:鄞州尚翔质押其持有的余姚金捷50%股权,公司按50%的比例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75,500万元。
(3)担保范围: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为有关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担保金额1,000万元。
董事会认为向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上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目前上述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对于非全资公司的担保,公司将通过要求有关公司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或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方式,保障公司权益。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95.89亿元,占公司蕞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242.46%。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4.79亿元,占公司蕞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39.99%;逾期担保金额为0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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